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7】1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2007年7月1日以后录取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标准,授予加注“网络教育”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申请

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学生,根据学院通知要求,须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主上传外语证书或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进行平台在线学位申请。

上传申请路径:教室首页——个人中心——学位——申请学位

审核

(1)学院职责部门负责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形成《XXXX年XX月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结果记录表》,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形成学士学位资格初审报告,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及《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相关政策解读(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对学位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学习情况进行复审,形成推荐授予名单的请示报告,报送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决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授予

通过学位资格审核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各本科层次专业对应申请的学士学位如表所示。

image.png

撤销

如出现学位错授或经认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决定撤销其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1.在毕业论文中存在购买或者由他人代写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2.提交的学位申请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以其他学术舞弊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

撤销的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院一并报备学校予以注销,由学校报备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